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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4 12:09:24 作者: 来源:中心 点击率:75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独立法人单位,下设百色、横县、隆安3个航道分中心和14个航道站点、1个疏浚处、1个测绘处。
   (二)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按照原预算管理方式,我局属于差额预算管理单位。
   (三)基本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负责履行右江(百色至宋村三江口)、郁江(宋村三江口至贵港枢纽坝上)、飞双江(江口至南乡)及沙坪河(沙坪至平塘江口)的航道航标养护职责。主要职能是:
    1、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
    2、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
    3、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
    4、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5、承办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20年南宁航道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数为490人,为事业编制490人。
   (二)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为411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379人(为事业实有人数)、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32人。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的离退休实有人员合计50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99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建设交通强国广西试点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航道养护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港航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发展新理念,切实提升辖区航道通航条件,提高航道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南宁航道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大安全体系”中履行航道责任、作出航道贡献。
   (一)做好航道养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航道养护规定做好航道探测扫床、水深揭示、水位观测记录、航道测量、疏浚、航道信息采集与发布等工作,完善应急抢通措施,不断提高航道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航道畅通,无维护管理责任事故;二是不断提升航标维护服务质量。按照航标管理工作规定和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应急抢通工作,确保标位准确、颜色鲜明、灯光明亮、灯质可靠、视距足够、信号悬挂及时准确,标志维护正常率达99.8%以上,标灯维护正常率达99.5%以上,无航标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航道升级后航标维护管理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右江鱼梁、金鸡滩、老口枢纽库区航道航标维护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四是右江鱼梁库区电子航道图编制出版;五是右江鱼梁库区末段航道优化整治疏浚;六是右江金鸡滩~孖坑水文与泥沙观测;七是老口库区、邕宁库区航道长河段专项测量;八是认真落实桥区水上航标接管工作;九是与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办理华润码头专设航标代维移交工作;十是做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前过渡期的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原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承办行政权力事项对接工作会议的要求,做好代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协助申请人办理网上申请、代厅拟文等;继续做好跨监河建设项目监管、采挖砂监管、船闸监管等工作,保证工作平稳过渡;做好执法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二)推进航道整治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南贵航道工程建设档案及资产移交等相关工作。
    左江航道工程建设,按上级下达的投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扶绥航道站建设、效果观测、信息系统及水生生态监测等项目。
    (三)推动数字化航道建设。
 一是做好航道信息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推进自动水位站、航道遥控遥测等技术的应用,提高航道航标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高航道航标维护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程度;二是完善信息化制度建设,使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特别是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监控中心值班等制度的建设;三是配合做好郁江、右江航标摇测摇控系统的安装调试,推进航标摇测摇控系统辅助航标维护管理,加快航道信息化建设进程;四是加强本单位网络及系统安全建设。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综治维稳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安全教育和防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平安航道”建设,重点抓好防洪抢险、防抗雷雨大风、消防、车船驾驶安全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维稳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黑恶势力摸排行动,共同维护水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一是抓职工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解决一些岗位适任人员不足的问题。重点开展航道航标业务、航道行政管理、信息化管理、航道测量、船员适用等内部外部培训;二是推进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岗位设置工作。机构改革完成后,拟对空缺岗位进行调整、补充;四是积极研究职工队伍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力所能及地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维护单位大局和职工队伍的稳定;五是结合用人需求实际,制定2020年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并做好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六)抓好单位基础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等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以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改善单位环境面貌为重点,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七)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里,落实到行动,理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三是重视职工党风廉政教育,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和“三乱”现象的发生,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准确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转”、目的在“促”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五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和落实8+3专项整治工作;六是继续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及质量,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彻底整治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水运企业、航道职工和社会各界对航道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全年总收入预算9,524.52万元,同比2019年的8,620.39万元,增加904.13万元,同比增长10.49%。其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36.79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6.98%。同比2019年的8,213.39万元增加1,023.40万元,同比增长12.4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部门预算由于调资的原因增加了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以及相关计提的费用;二是增加一次性项目“航道测量及水位分析”一项,预算支出697.34万元。其中:
   (1)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收入2,990.93万元,同比2019年的2,854.88万元增加136.05万元,同比增长4.77%。
   (2)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替代返还资金收入6,245.86万元,同比2019年的5,358.51万元增加887.35万元,同比增长16.56%。
   (3)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
    3、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020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68万元,占年总收入的2.22%,同比2019年的191.68万元减少190万元,同比减少99.12%。主要原因是依据自治区交通厅的文件要求,桥梁桥区水上航标维护经费由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替代返还资金开支,不再向社会收取相关费用。
    4、上年结余收入
    2020年上年结余收入286.05万元,占年总收入的3.00%,主要为其他净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9,52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3%,同比2019年的7,129.26万元增加321.85万元,同比增长4.51%;项目支出2,07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7%,同比2019年的1,491.13万元增加582.28万元,同比增长39.0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988.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0%,同比2019年1,106.99万元减少118.10万元,同比减少10.67%。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288.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3%,同比2019年的276.75万元增加11.67万元,同比增长4.22%。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7,75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40%,同比2019年的6,762.22万元增加990.55万元,同比增长14.65%。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94.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9%,同比2019年474.43万元增加20.01万元,同比增长4.2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45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3%;同比2019年的7,129.26万元增加321.85万元,同比增长4.5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物业补贴;二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 2019 年年初预算时只按 80%安排,而 2020 年按 100%编列;三是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奖、绩效工资增量、第十三月工资增资及计提费用等。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1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12%,同比2019年的5,855.22万元,增加156.55万元,同比增长2.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6.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同比2019年的772.58万元减少6.14万元,同比减少0.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7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6%,同比2019年的501.46万元增加171.44万元,同比增长34.1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二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2019年年初预算时只按 80%安排,而 2020 年按 100%编列;三是工资总额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73.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7%,同比2019年的1,491.13万元增加582.28万元,同比增长39.05%。变化原因主要为:增加一次性项目“航道测量及水位分析”一项,预算支出共697.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1.11万元,项目支出1,785.68万元。其中(按项级科目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1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7%;事业单位医疗28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3.12%;航道维护7,46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0.82%;住房公积金49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5%。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0.47%,同比减少15万元,减少2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39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69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减少28.47%;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
    2020 年政府采购预算 1,682.42 万元,同比增加 879.85 万元,增长 109.63%。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184.43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96%,同比增加 60.30 万元,增长 48.58%;部门集中采购预算 1,345.25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79.96%,同比增加 837.30万元,增长 164.84%;分散采购预算 152.74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9.08%,同比减少 17.75 万元,下降 10.41%。
    六、南宁航道养护中心预算绩效目标、资产情况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对一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即航道测量及水位分析697.34万元。
   (二)资产情况
    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南宁航道养护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1辆。
    按照车辆用途分类,实有一般业务用车11辆。
    按照车辆类型分类,实有轿车2辆、旅行越野车9辆。
    七、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航道维护(项):反映内河航道整治、维护方面的支出。
 (2)船舶检验(项):反映船舶检验方面的支出。
 (3)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反映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4)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upload/202002/14/202002141207597806.xlsx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