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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4 10:44:04 作者: 来源:南宁航道管理局 点击率:84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航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宁航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负责履行右江(百色至宋村三江口)、郁江(宋村三江口至贵港枢纽坝上)、飞双江(江口至南乡)及沙坪河(沙坪至平塘江口)的航道航标维护和行政管理职责。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航道航标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参与起草有关航道航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拟订辖区航道航标发展(布局)规划和维护管理年度计划。

(二)负责辖区航道(含上级指定的小河支流航道)、航道设施行政管理和船闸(含沿海独立水系船闸)运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航道疏浚、航标配布及其维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过河等建筑物水上施工方案的许可及其许可后建设施工的监管工作;参与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过河等建筑物通航方案建设的许可。

(四)负责指导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小河支流航道维护和行政管理(含船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航道航标科研、技术改造、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辖区航道防汛抗洪以及其他自然灾害抢险工作;参与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七)承办自治区港航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第二部分  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509.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24.8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9,065.39万元减少1,040.53万元,下降11.4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7,818.5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8,779.13万元减少960.62万元,下降10.94%,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励和13个月工资预算全部安排在2017年。

2. 其他收入206.3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桥梁管线助航标志代设代维收入203.7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279.36万元减少75.61万元,下降27.07%,房屋出租收入及以前算度往来清理形成收入等2.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6.89万元减少4.29万元,下降62.26%,主要原因是临时桥梁管线助航标志代设代维收入下降,以及本年无以前年度往来清理确认为本年收入。

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8.8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98.88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编制外人员费用、工会工作经费、职工年度体检费、航道滩险维护突发应急事件经费等项目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 上年结转和结余2,386.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1,972.65万元增加413.59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及时收到结算票据进行会计核算,导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和结余增加所致。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0,509.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08.7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8,331.71万元减少122.96万元,下降1.4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8.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增支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178.75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没有这方面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30.4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294.29万元增加736.11万元,增长250.13%,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并入交通运输(类)核算,二是2017年未及时收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票据在本年核算。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1.7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117.72万元增加144.07万元,增长122.38%,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并入交通运输(类)核算。

4. 交通运输(类)6,318.63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辖区航道的航标维护、航道维护、航道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7,743.13万元减少1,424.50万元,下降18.40%,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励和13个月工资全部安排在2017年支出;二是2017年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并入交通运输(类)核算。

5. 住房保障支出(类)419.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176.57万元增加242.61万元,增长137.40%,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住房保障支出(类)并入交通运输(类)核算。

6. 结余分配2.60万元,为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6.59万元减少3.99万元,下降60.55%,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往来清理确认为本年其他收入,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所致。

7. 年末结转和结余2,298.6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2,699.73万元减少401.09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减少了财政资金结转和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2.2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8,197.53万元减少185.26万元,下降2.26%,其中:基本支出5,956.75万元,项目支出2,055.52万元。

    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416.27万元,支出决算为8,01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5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增支项目为本年新增追加项目。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55.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票据未及时收到,形成该科目资金结转和结余,2018年收到票据后作支出核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不需缴纳医疗保险费。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4. 交通运输(类)年初预算为5,905.96万元,支出决算为6,1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在部门预算执行进行调整,新增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局辖区航道的航标维护、航道维护、航道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初预算为4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41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在职人员退休不需缴纳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6.7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10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365.39万元的95.1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职工因退休比部门预算编制时略有减少,按要求进行预算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1.57万元的75.3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按定额编制,因严格控制和压缩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按年初预算完成率较低,按要求进行预算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7.31万元的98.32%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航道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1.78万元,比上年支出62.71万元减少10.93万元,下降17.43%。比年初部门预算75.59万元减少23.81万元,下降31.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14万元,比上年支出61.27万元减少10.13万元,下降16.53%,比年初部门预算70.20万元减少19.06万元,下降27.15%;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比上年支出1.44万元减少0.80万元,下降55.55%,比年初预算5.39万元减少4.75万元,下降88.13%。“三公经费”本年支出比上年支出和年初部门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南宁航道管理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收入,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南宁航道管理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收入,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航道航标工作业务、航道行政管理以及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南宁航道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14万元,平均每辆3.2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6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南宁航道管理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28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7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我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是航道、航标、航道行政管理等业务用车15辆,离退休人员生活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原因是2018年度没有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点击链接:南宁航道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upload/201909/04/201909041057374781.XLS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