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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航道管理局2015年招聘基层航道站 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5-07-13 15:42:11 作者: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点击率:458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5招聘基层航道站

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队伍建设,缓解基层航道站航道养护人员紧缺问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港航人事〔2015〕16有关规定,结合航道部门用人需求实际,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招聘基层航道站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称编外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7人)

根据自治区港航管理局核准的航道养护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控制数进行招聘。

(一)百色分局下属航道站航标维护人员6

1.大旺航道站(位于百色市区):2

2.那坡航道站(位于田阳县那坡镇):1

3.田阳航道站(位于田阳县城):2

4.田东航道站(位于田东县城):1

(二)隆安分局下属航道站航标维护人员5

1.林逢航道站(位于田东县林逢镇):1

2.平果航道站(位于平果县城):1

3.隆安航道站(位于隆安县城):1

4那桐航道站(位于隆安县那桐镇):1

5.金陵航道站(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1

(三)横县分局下属航道站航标维护人员5

1.蒲庙航道站(位于南宁市邕宁区):1

2.峦城航道站(位于横县峦城镇):2

3.贵港航道站(位于贵港市港南区):1

4.沙坪航道站(位于灵山县沙坪镇):1

(四)南宁航道站(位于南宁市)下属工作点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聘用人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基层工作;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会游泳(90秒内通过50游泳);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船舶驾驶、船舶轮机适任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四、聘用性质

聘用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与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暂定3聘用人员实行见习(试用)期制。见习(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者与招聘岗位没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见习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有与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半年及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本单位见习视同工作经历),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与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一样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聘用合同期满,如果单位工作需要,经考核胜任现职,且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可继续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上级和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方式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编外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7月10,在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网站(http://www.gxnnhd.com/)和“OA”办公系统、局属各单位办公区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

报名地点:

⑴广西南宁市乐村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771-4823287  4827975);

⑵广西百色市城东路拉域小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百色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92071);

⑶广西隆安县文塔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隆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521799);

⑷广西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横县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7222145)。

2.报名要求及所需材料:符合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提交《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1份,并提供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有学位证、职称证的一并提交),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上证件交验原件后退回,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2015年7月16~7月17,我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则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2.笔试由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乐村路1号南宁航道管理局办公楼,笔试定于2015年7月20完成。

笔试成绩在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网站、本局“OA”办公系统公布。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如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则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应聘航道站航道养护人员还应当参加游泳技能测试(90秒内通过50游泳算合格,不统计分数,游泳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由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评组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面试在2015年7月27~7月29完成,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者参加面试(含游泳技能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当天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网站、本局“OA”办公系统公布。

6.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做好监督工作,监督组成员2人,由单位纪检监察、工会部门人员组成。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照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2015年8月4日前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网站、本局“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将聘用人员名册上报自治区港航管理局。

七、招聘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执行回避等相关工作纪律。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南宁航道管理局政治处306

邮政编码:530033

人:陆寿华

联系电话: 0771-4823287 4827975

传真:0771-4821903

附: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现工作单位

报考应聘职位

是否服从调配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身高

  cm

政治面貌

婚否

籍贯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最高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学习时间

学校

学历

专业及学位

学习方式

职业资格

个人特长

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1.报名时提交此表及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有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的一并提交。(证件交验原件退回,留复印件)

2.报名人保证提交和填写的资料真实。证件或填报信息有弄虚作假的,解除应聘资格;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人签名:

日期:

应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