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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闻

隆安分局开展《航道法》宣贯工作凸显三特点
发布时间:2015-07-13 11:18:56 作者:凌晓霞 来源:隆安分局 点击率:3619

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正式施行以来,隆安分局努力拓宽宣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广大职工人人知法、严谨用法,力争社会各界对《航道法》的认知、理解和支持。该分局突出三个重点,积极做好《航道法》的宣贯工作。

一是宣贯形式多样。一方面以“自主+联合”形式,分局既有自发的宣贯工作,也有联合涉水部门宣贯的行动。另一方面以“ 理论+实践”形式,分局先是召开宣贯会,组织广大职工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后是发起实地宣贯活动,主要包括在巡航艇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小折页,在航标站公告栏张贴宣传单;沿河、站院内、码头播放音频等。

二是宣贯覆盖面广。认真按照上级宣贯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分局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宣贯计划,3月初为理论宣贯初期,5月底至6月底,执法中队持续进行了为期将近一个月的宣贯活动。此外,执法中队不仅在管辖航道范围实施宣传计划,还以隆安县城为辐射点,走进附近的乡镇、村子,以沿河附近的村委为纽带,通过取得村干部的支持深入宣传航道法律;既有河上宣传又有陆上宣传,“点-线-面”全方位开展,尽可能扩大《航道法》覆盖面。

三是宣贯重点明确。宣传对象有重点,对内加强职工学法教育活动,明确自身职责;对外是侧重对采砂船业主和临河施工单位等社会群体宣传,让其了解法条。宣传内容有重点,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重点讲解《航道法》中的新规定,强调了破坏航道的危害及其处罚规定。

通过开展《航道法》宣贯活动,严格规范航道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使其能准确把握《航道法》的精神实质、明确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同时也提高《航道法》社会认知度,增强公众法制意识,自觉依法保护航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