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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08:51:09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点击率:117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4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对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概况:供应商委派3-4名律师作为服务团队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提供协议、合同、招标文件等法律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宣传等法律服务。服务期一年。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广西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配备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10名(其中最少有3名具有10周年以上执业经验),并且最近5年内具有担任政府行政部门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等法律顾问经验。

3.在广西南宁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4.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截至本项目自行采购公告期结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指派律师)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位;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5.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6.律师执业15周年以上,目前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常驻广西南宁市,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7.熟悉投资、融资、咨询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法规水平和相关方面的丰富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8.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领域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其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深受顾问单位的好评,并在所从事的律师领域享有一定的良好社会知名度;

9.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11.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税金及开展本项目规定的法律服务的交通费、差旅费。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总体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但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接受中心委托担任中心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表中心出庭参加上述法律程序的费用不包含在内。

2.供应商委派律师无需驻场办公,但自行负责委派律师来我中心参加现场协调产生的所有费用。

3.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4. 服务时间:自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

5.交付要求:自2024年5月8日上午8时起即按合同内容开始提供服务。

6.付款时间和方式:

2024年5月31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50%;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合同费用支付应由成交供应商向中心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合法足额的完税发票,否则中心有权暂不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中心在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中心税号、账号等财务信息如下: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

税号:12450000498501581M

单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

电话号码:0771-4830669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江南支行

银行账户:2102106009264001617

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如有变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负。

7.项目验收:

服务期满由中心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交材料检查合同服务期内供应商的服务质量。

七、供应商的选择方式

中心成立合议小组,按照内控制度流程对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比选。

根据评分办法,在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经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我中心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我中心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八、评分办法(满分100分)

1.价格分(满分22分)

以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的差取绝对值。有效报价为: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最高控制价,且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偏差率=100%×(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22-偏差率×100×0.2;

若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则得分=22-偏差率×100×0.1。

2.工作方案分(满分12分)  

一档(0.1~4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比较简单的实施方案,基本符合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档(4.1~8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比较详细的实施方案,设置质量把控措施,能较好满足采购人需求;

三档(8.1~12分):根据服务内容提供严谨科学、思路清晰准确的实施方案,质量把控措施针对性强,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需求。

3.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满分24分)

一档(0.1~8分):项目工作方案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内容,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能基本满足要求。未提供有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内容的得0分。

二档(8.1~16分):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内容介绍较完整,服务团队人员职能划分清晰。本档次需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人员至少一人从事律师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服务团队人员至少1人有近3年为县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团队人员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仲裁等方面的业绩经验。

三档(16.1~24分):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内容介绍详细完整,服务团队人员职能划分清晰,服务团队的律师人员承诺全程参与服务。本档次需满足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并且具有高级职称;服务团队人员至少2人从事律师工作年限20年以上;团队人员至少2人有近3年为县级及以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的工作经验;团队人员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比较丰富的业绩经验。

4.商务分(42分)

1)服务团队成员自2018年以来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劳动争议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且胜诉,每一个胜诉案件得1分。本项满分为4分(以案件判决书为准)。

2)供应商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每获得一次得5分;获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得3分;本项满分为5分。

3)供应商入选了广西国资委、南宁市国资委、广西高院破产管理人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册的,每获得一项得1分,本项累计得分。本项满分为5分。

4)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中曾经获得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得6分;获得全区优秀律师称号的,得5分。同一人获得两个荣誉的,取最高分。本项满分为6分。

5)服务团队成员有出版法治(含普法)、民主政治方面书籍的(含合著),每本2分,本项累计得分,该项满分为10分。

6)服务团队成员自2018年以来获聘为省部级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或者立法顾问的,每1项业绩得4分;获聘为厅级党政机关或自治区国资委管辖直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立法顾问的,每1项业绩得3分;获聘为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自治区国资委管辖直属企业下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立法顾问的,每增加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为12分。

九、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4月10日至4月19日止。供应商应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到南宁市乐村路1号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办公楼5楼507室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到达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公告上述报名时间延长三个日历天,即延期至2024年4月22日下午18时。延期后仍不足三家的则在实际报名的供应商中比选。

十、网上公告媒体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gxnnhd.com)

十一、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农先生、阿旺女士

(二)联系电话:0771-4821903、0771-4858637

(三)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5楼507室,530033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2.项目响应文件要求

                                 

 

 

南宁航道养护中心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应我中心要求,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疑难问题等工作事项进行法律研究论证,分析与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2.协助我中心草拟、修改、审查我中心招标文件、合同和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3.协助我中心制定、修改、审查各项规章制度或内部制度文件;

4.协助我中心处理信访或各类纠纷等方面的事务,必要时应我中心要求,现场参与处置;

5.参与协助我中心业务项目谈判,审查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配合我中心为广大干部职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服务期内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并参与协助我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7.为我中心提供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就工作中遇到的日常行政管理及日常咨询等,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8.协助我中心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勤勉尽责地为我中心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我中心的合法利益,不得从事有损于我中心合法权益的活动。

2.我中心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随时约请顾问小组律师到我中心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

3.供应商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我中心的要求时限完成委托事项;

4.供应商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专业知识做出的判断,向我中心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我中心权益,并对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负责。

5.供应商律师应当主动与我中心保持联系,并应我中心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团队律师。

7.供应商服务团队故意违反法律或双方协议约定、职业道德造成我中心经济或名誉损失,供应商应赔偿由此给我中心造成的损失。

8.供应商无故终止服务,应当退还我中心服务期间内已支付费用;如供应商无故终止服务对正在为我中心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由此给我中心造成的损失。

9.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或透露我中心涉密或未公开的信息及内部文件等资料,但因履行法定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不受此限。

10.供应商对我中心提供的资料应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相关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附件2

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应包含以下内容(以下文件必须加盖公章,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应按要求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一、报价函(格式自定,必须提供)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则必须提供,参考格式1。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同时须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公章提交(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六、“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信用信息页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三个网页打印,网页打印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其中基本信息页面打印时间为本项目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与供应商相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公章提交。网页打印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其中基本信息页面打印时间为本项目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止。(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七、项目工作方案(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项目的理解、工作目标、实施方案、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工作计划、进度保证措施等)。

八、供应商业绩及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包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基本信息、具有的专业能力和类似项目经验清单(参考格式2),同时提供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业主方证明或企业任职文件其中之一)、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登记服务团队成员为律所合伙人的证明、判决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九、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十、供应商业绩(必须提供)、荣誉资料。业绩以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为准;获得荣誉以提供相关证书或文件公告为准。

 

 

 

格式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

本人    (姓名)    系     (竞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代理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格式2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姓名

年龄

岗位

所学或从事专业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具有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说明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1

 

 

 

 

 

 

 

2

 

 

 

 

 

 

 

3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自行制表填写。

2.附相关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业主方证明或企业任职文件其中之一)、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登记服务团队成员为律所合伙人的证明、判决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复印件。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