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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10 17:08:31 作者: 来源:本站 点击率:3784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概况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概况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三层预算单位,负责百色至贵港枢纽、飞双江、沙坪河航区674公里的航标、航道维护任务,通航河段及小河支流的行政执法和船闸管理工作,辖区内航道的助航标志建造及维护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

(三)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

(四)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五)承办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的单位1个,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11,549.0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009.1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1,551.22减少2.16万元,下降0.02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998.54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9,272.02减少273.48  万元,下降2.95 %,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由于一次项目安排资金减少,同时增加了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工资等,两项费用相抵,本年有所减少。

2.其他收入10.65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桥梁管线助航标志代设代维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9.0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助航标志代维收入。房屋出租收入10.6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74万元增加7.91万元,增长288.69%,主要原因是房屋出租收入略有增加。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747.4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96.89增加550.51 万元,增长279.61 %,主要原因是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安排用于人员经费及航道航标维护项目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1,792.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2,020.50万元减少228.05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优化了项目预算支出编制,预算执行率进一步提高,减少了财政资拨款和非财政拨款金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1,549. 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47.8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9,485.60增加262.28万元,增长2.77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55.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946.15万元增加109.84万元,增加11.61%,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增加,计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330.8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292.84万元增加37.99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提高,计提缴交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提高所致。

3.交通运输支出(类)7,831.07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辖区航道的航标维护、航道维护、航道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7,808.02万元增加23.05万元,增长0.3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一次性项目减少和人员经费增加,使得交通运输支出基本相同。

4.住房保障支出(类)529.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438.59万元增加91.40万元,增长20.84%,本年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增加,计算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10.65万元,为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规定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246.26万元减少235.61万元,下降95.68%,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桥梁管线助航标志代理设置维护收入。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90.5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1,819.36万元减少28.83万元,下降1.58%,原因是优化了项目预算支出编制,财政拨款资金预算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减少了财政资拨款金结转和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000.4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9,239.38减少23.89万元,下降2.59%。其中:基本支出8,035.50万元,项目支出964.9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30.6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3.66万元,支出决算为70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2.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0.8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

(四)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道维护(项)年初预算为7,522.78万元,支出决算为7,08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了项目经费,一次性抚恤金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航道管理、航标管理、航道船舶维修、信息化建设、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初预算为549.06万元,支出决算为54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5.5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663.70万元的98.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职工退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已按要求进行了支出预算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59.78万元的 98.26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按定额编制,因严格控制和压缩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导致按年初预算完成率较低,已按要求进行预算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4.61 万元的99.94%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1.11万元的97.60 %,比上年37.74万元增加1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1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3.52万元,其他各项支出各有减少。本年公务用车均正常使用,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未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9.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6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24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3万元的97.13 %,比上年增加13.53万元,原因是按预算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因公业务出行。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81万元的99.72 %,比上年36.76减少1.05万元,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35.71万元,平均每辆 3.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24 %,比上年减少0.33万元,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人次有所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7次,人次 6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46.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59.78万元减少13.23万元,减幅1.7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和压缩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比2020695.44万元增加51.11万元,增幅7.35%,主要原因是实有在编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96.6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9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1.9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6.4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0.47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68.94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99.43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1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航道、航标、航道行政管理等业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无纳入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