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5号 关于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牛湾电厂坝前上游水位蓄至67米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航 道 通 告
〔2018〕第15号
关于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
牛湾电厂坝前上游水位蓄至67米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牛湾电厂(以下简称牛湾电厂)首台机组即将投入运行,13孔泄水闸门已具备挡水、泄水功能,可调控库区水位,具备将坝前上游水位蓄至设计正常水位67.0米的条件。为满足牛湾电厂首台机组发电需求,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0月13日零时起,逐步将牛湾电厂坝前上游水位由目前的63.0米蓄至设计正常水位67.0米,蓄水过程约7天。
航经该河段的船舶,可根据库区航道通航条件,结合自身船舶状况进行装载和航行,航行时请注意航道的变化,确保航行安全。
特此通告。
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