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01号 关于平果县那茂码头沉船事故碍航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航道管理局
航 道 通 告
〔2018〕第1号
关于平果县那茂码头沉船事故碍航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平果县那茂码头沉船事故处理需要,为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在沉船清除施工期间,将在施工水域附近增设1座侧面浮标,标示施工期间临时航道边线,并将根据沉船清除施工进度情况,对临时航道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地点:平果县三楼滩头沉船点临时航道左侧。
二、设置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标志提前撤销或延期设置不另行通告。
三、侧面浮标主要技术参数:
1、形状:侧面浮标顶标规格为锥形国标2#尺寸,浮体为4.8m长钢质船形浮体。
2、颜色:白色。
3、灯质:绿色单闪光,闪光周期均为4秒(0.5秒明+3.5秒暗)。
四、特别提示:航经该河段的船舶,应加强了望,密切注意施工船舶动向及航道情况,严格按照航标标示的航道正确航行。
特此通告。
南宁航道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